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广州钰纳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400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、检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州钰纳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400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
地点: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22栋七楼701-702(靠17栋2格)
建设单位:广州钰纳多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广州钰纳多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22栋七楼701-702(靠17栋2格),广州钰纳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400吨建设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租用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22栋七楼701-702(靠17栋2格)已建成厂房用于生产塑料瓶,项目年产塑料瓶400吨。本项目占地面积2380平方米,建筑面积2380平方米,总投资5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。本项目采用2班制,日工作16小时,全年工作300天。项目员工共20人,均不在项目内食宿。
公示时间: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冯工
联系电话:020-32886433
邮箱:rxhb_gz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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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码:28f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