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广州容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胶粘剂1000吨、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、复合材料胶1000吨迁建项目(重大变动)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、检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州容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胶粘剂1000吨、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、复合材料胶1000吨迁建项目(重大变动)一期工程
地点: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荔三路744号之一栋第1、2层
建设单位:广州容川新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广州容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荔三路744号之一栋第1、2层,项目投资总额2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,年产胶粘剂1000吨、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和复合材料胶1000吨。本项目占地面积1936.3m2,总建筑面积3872.6m2。项目全年工作300天,一班制,每天工作8小时,共有员工人数15人,均不在项目内食宿。
公示时间: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8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冯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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